第九十四章 过年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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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过年了

  陈实抬头望着窗外的小雨。

  “儿子,快过来帮忙!”

  “来了!”陈实小跑来到厨房。

  过年在一起吃饭最重要的就是气氛。

  陈实将菜花洗净,放在案板上,拿起菜刀。

  “唰唰唰!”

  一件件艺品在陈实手中出现。

  陈实满意地看着桌上的菜花。

  看看这菜花多像一只鸡,再配上几朵小花,再来切半个橙子。

  搞定,这道菜就叫“闻说鸡鸣见日升”!

  菜名好评

  “儿子,菜切好了吗?”

  “好了!”

  宋雅接过盘子,看着碗里的菜皱眉。

  “你这切的什么玩意?”

  “这道菜的名字叫闻说鸡鸣见日升!”

  “去,去!”宋雅道:“叫你切菜,你叫好好切,现在这菜这么难看,炒好后,怎么上桌啊!”

  “浇点酱汁啊!”

  宋雅无奈摇摇头,道:“酱汁?算了!算了!你去冰箱里把虾拿出来。别的也不需要你帮忙了。”。

  “好嘞!”

  “把你的橙子拿走!”

  橙子的味道还是不错的,有人吃橙子的时候喜欢剥皮吃,有人吃橙子的时候喜欢切成块吃。

  陈实属于第一种。

  闲来无事,坐在沙发上。

  打开手机。

  “过年了,过年了!红包拿来!”

  “楼上的,还没过年呢,今晚才是年,你着啥急啊?”

  “哈哈,新的一年又要来了,算算我的小钱包,哎还有房贷要还,房贷还完了还车贷,车贷还完了攒老婆本,我太难了(哭泣)”

  “楼上的一语惊醒梦中人啊!本来我已经忘了这些事情了,但是被楼上,这么一说,我感觉今天这年这个年我都过的不舒服了!”

  “哎!”陈实摇摇头,这些人实在是惨,过年了还得想着还贷。

  打开神启中文网。

  现在神启上畅销榜第一的书是《楚留香之血海飘香》,再往后就是《楚留香之鬼恋侠情》,第三名就是《多情剑客无情剑》。好吧,畅销榜前三都是他的书,那么现在是真的没有什么好书看了。

  后面的书想都不用想就不用看了,连畅销榜前三都没进去,能比他的书好看到哪里去。

  书是没有的看了,但是评论还是有的看的,某些沙雕网友的评论可比书好看多了。

  “如何评价陈实笔下的楚留香?”

  敏感地带:站着评价。

  快看,哪里是什么?:如何评价,楚留香过的可比你们快活多了,那么多的红颜知己为他争相吃醋,即使最后一部,众多武林人士的牺牲也是因为兰花先生太爱楚留香了。

  而咱们有什么呢?一台笔记本,一张床,床前有卫生巾,晚上姑娘只有五姑娘。(害羞)

  的加拉克家:楼上的暴击了!

  旧爱胜新欢:怎么评价,站着评价,躺着评价,坐着评价都可以,楼主想怎么评价没人拦着,当然楼主就算想在厕所评价也是可以的,只要不介意香气迷人就行了。(狗头保命+滑稽护体!)

  名字一瓦本地区:楼上的言论太过真实,就由我给楼主带来一个不真实的评价吧。

  说楚留香,咱们不得不说陈实,每一个作者笔下的人物肯定或多或少都有着作者的影子。从楚留香看陈实,好吧,也看不出什么,楚留香是一个神仙般的人物,陈实给我的感觉就是暴发富,一个小屌丝。可能楚留香是陈实心目中最理想的一个他。

  说回楚留香。

  “闻君有白玉美人,妙手雕成,极尽妍态,

  不胜心向往之。今夜子正,当踏月来取,

  君素雅达,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。”

  开篇是不是很美,还有这一段“公子伴花失美,盗帅踏月留香。”

  第一章就直接塑造了一个接近神话般的人物盗帅楚留香。

  一个好的人物形象,是吸引读者的关键前提。而之后的《大沙漠》《画眉鸟》《鬼恋侠情》《蝙蝠传奇》都是成长期的楚留香,这一阶段的楚留香可以说的是他的无敌阶段吧,无论任何事情都不会失手,而到了《桃花传奇》楚留香就进入了成熟期,再到后来他的第一次失手《新月传奇》以及退隐江湖的《兰花先生》。

  楚留香开始神坛上的人物,是受人敬仰的,自然就离我们这些普通人有点远,但是我们还是喜欢这个人物,因为他近乎完美,是我们心目中最好假想状态。再到后来他的第一次失败,他从神坛上被拉了下来,我们对这个人物的感受也就最深了,也就更喜欢这个人物了。因为他是人,他是有血有肉的人,他也会失败。在楚留香的江湖中,他不杀人,他动手的机会也最少,他喜欢动脑子,能用脑子将敌人打败,就绝不动手。

  他盗亦有道,因此被人们称之为盗贼中的大元帅,流氓中的佳公子,不论什么地点,不论什么时间,他都保持绝佳的风度,不刻意也不做作。即使迫不得已使用暴力,那也是一种优雅的暴力。他翩若惊鸿,矫若游龙,对待女孩子很有礼貌,颇有绅士风度,他的故事大多也是与女子有关。

  可以说,他活成了大部分心目中最想要的状态,所以楚留香很火,很受好评。

  评价完楚留香,再来谈谈陈实的新书《多情剑客无情剑》,起初再开始听这个名字的时候,我是很无语的,这名字真的是有够垃圾的,主角是李寻欢,起额多情剑客无情剑的名字,名字应该起名叫小李飞刀才合理吧?

  另外李寻欢这个主角也太做作了吧!把自己心爱的女人拱手让人,也算是世间独一号!说真的这么毒的书,我都读不下去了!如果不是想知道后续李寻欢的发展,我才不会看这本书呢!

  陈实看着这名网友的评论,不得不说一句。

  “真香!”

  关于这本书的书名为什么不叫小李飞刀,而是起名叫多情剑客无情剑,原世界也有争议,不过最认同的一点就是本书主角虽然是李寻欢,但是全书都是在大篇幅的写阿飞,阿飞刚好是个剑客,所以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书名自然是为了阿飞服务,而阿飞当然也是为了李寻欢服务。这就跟写文章一样了,有的时候写文章就是烘托主人公不一定就得想尽办法去描写,适当的再添加一个角色,更容易吸引读者的眼球,也更加能体现出主角的人生和气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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