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1章:“版权”之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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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大殿上,各种争辩和谩骂,朱由检早就习以为常。

   但,争辩归争辩,谩骂归谩骂,大多是就事论事,不会牵扯到别人的家事!

   或许是“国事”议得太多,王立问起成基命“纳妾”之事,众臣皆感好奇,饶有兴趣地盯着二人。

   自朱由检登基至今,三年时间换了四任内阁首辅;

   刚刚接任的成基命,本就有些战战兢兢,生怕被人抓到把柄;

   被问起纳妾之事,自然是心头一紧,更是一脸懵逼。

   我去!

   这个王二狗!

   他刚回京师,就知道自己纳妾之事?

   难道,他一直在盯着自己?

   自己的正室因病而卒,虽有纳妾却没有“以妾作妻”,不算什么黑材料吧?

   这个小妾来自京师的碧玉阁,应该……也没什么问题吧?

   三千两银子纳个小妾,虽是某人的半买半送,也不是什么大事吧?

   毕竟,有字据为证嘛!

   只是,这家伙瞪着我却不说话,到底想干嘛?

   被几十双眼睛盯着,成基命率先沉不住气了:“厂公,你到底想问什么?

   你在大殿上提起本官的家事,有些不妥吧?”

   “呃……没事儿,没事儿,我只是随便问问!”王立嬉皮笑脸地回应着,突然话锋一转:

   “首辅大人,把你的这位小妾……借给本厂公暖暖床,不知……是否方便?”

   “王二狗!不要欺人太甚!皇……皇上……”成基命心头一急,差点喘不上气。

   这种无理的要求,哪个男子能不生气?

   正要向朱由检申辩,王立却上前一步,紧握着成基命的手,满脸堆笑。

   “首辅大人,莫急,莫急啊!且听我解释!”

   王立呵呵一笑,又是那副人畜无害的面容:

   “其实啊,你新纳的小妾苗翠萍,他精通音律,歌喉圆润,而且貌若天仙!

   我早就想帮他赎身了,只可惜,被你抢先一步!

   我在回京的路上就想好了:只要首辅大人愿意割爱,我愿以白银三万两做为酬谢!”

   “三……三万两?”

   成基命的眼睛瞪得老大,心头怒火瞬间消散。

   按现在的行情,苗翠萍那种姿质的“歌舞乐三绝”妓女,赎身价大约在一万两上下。

   自己以三千两帮她赎身,自然是因为“内阁首辅”的身份!

   这不是重点!

   关键是,王二狗愿意出三万两?

   他没有骗我?

   对啊!

   他的天音阁,已经红遍秦淮河畔了!

   天音阁的“演唱会”,第天十二场,昼夜不停!

   每次都是百人入场,每人的门票都是两千两!

   我去!

   一天下来,他得收入多少银子?

   这家伙,挺会做生意嘛!

   苗翠萍确实是“歌舞乐”三绝,但在自己府中,只是个普通的小妾!

   若是转手卖给王二狗,岂不翻了十倍!

   半月时间就赚两万多两,划算!

   慢着!慢着!

   若是……苗翠萍去了天音阁,她的身价会涨到多少?

   恐怕,不会低于五万两吧?

   这家伙,还真会做生意!

   “不行!”

   成基命甩开王立的手,摇了摇头:“苗翠萍是本官最宠爱的小妾,必须加到五万两!”

   “首辅大人,不带你这么做生意的吧?你给她赎身……好像只花了三千两吧?”

   “王公公啊,建极殿乃是商议国事之处,哪能商议咱俩的家事呢?

   要不……此事……咱俩回头再议……”

   “首辅大人,我是诚心想买,很急啊!要不,我再加五千两?

   就这么定了,你看如何?”

   说到这里,王立掏出一叠银票:“首辅大人,这是五千两的定金……”

   “好说,好说,嘿嘿……”

   成基命笑得合不拢嘴,刚要伸手来抢,王立却将银票收回,让成基命百思不解。

   “厂公,你这是干嘛?咱不是说好了么?”

   “首辅大人,莫急嘛,心急吃不了热豆腐!”

   王立嘿嘿一笑,向众臣拱拱手,提高了嗓音:“刚才的事,大家都看到了!

   首辅大人以三千两银子纳苗翠萍为妾,就相当于他有了苗翠萍的“版权”;

   至此,苗翠萍只能给首辅大人暖床;

   当然,如果首辅大人慷慨,也可以送给诸位暖床;

   到底是免费呢,还是收个三五百两银子,这就由首辅大人做主了;

   想必,这种事情,诸位都见过吧!

   这就是首辅大人将自己拥有的“版权”,“授权”给诸位大人!

   诸位,应该没有异议吧?

   能听懂么?

   如果,我以五万五千两银子买下苗翠萍,就相当于买断了首辅大人“版权”;

   至此,他拥有的苗翠萍之“版权”,就转移到我这里!

   在此之后,苗翠萍只能给我暖床!

   这个,也不难理解吧?

   合情合理吧?

   有法可依吧?

   换言之,本厂公亲手写的歌,亲手谱的曲,就好比是我的小妾!

   别的勾栏想唱我写的歌,就好比拿我的小妾去暖床!

   试问,我能同意吗?

   强行拉走我的小妾,这人该不该打?

   当然,我收了一定数量的银子,“授权”自己的小妾给某人暖床,这没问题吧?

   本厂公亲自写的歌,只允许交了获得“授权”的勾栏传唱,有什么问题么?

   合情合理吧?

   有法可依吧?

   若谁还有异意,本厂公这就去他的府上,把他的小妾拉来暖床!”

   这话一出,殿里马上就炸了锅!

   有支持的,有反对的,有谩骂的,争得面红耳赤!

   先前,跳得最高的成基命自知中计,气得吹胡子瞪眼!

   一口气,差点没喘过来!

   大殿,又变成了菜市场!

   朱由检也不急,乐呵呵地看着这一切,还给王立投来赞许的目光。

   过了许久,殿上终于安静下来,内阁辅臣钱象坤向众臣拱手致意,然后转向王立,诡异一笑。

   “王公公,纳妾之事有彩礼为凭,有契书为证,以你口中的“版权”作比,确实合理!

   在秦淮河畔,你的天音阁最先唱出那些歌曲,确实没错!

   但,你一口咬定《天涯歌女》《甜蜜蜜》《花好月圆》等歌曲是你亲手所写,不知有何为证?”

   我去!

   听到这话,王立顿时傻了眼!

   这家伙真够无赖的!

   我竟然无言以对!

   关键是,还引来众臣的一致附和!

   大殿里,赞成收取版税的阉党,全都哑口无言了!

   只能眼巴巴地望着王立!

   至此,王立也只能骂娘了!

   教赵倩唱这些歌的时候,确实有过谱曲和记词的稿纸,但事隔半年多,早就无迹可寻!

   就算寻到稿纸,也很难通过“笔迹鉴定”证明是赵倩所写!

   因为,她的字迹娟秀,中规中矩,很容易被人模仿!

   就算还能找到稿纸,就算到南京取回稿纸,殿上的众臣,也能拿出类似的稿纸!

   只可惜,这个时代没有“碳14”检测,无法确定赵倩的稿纸“最早成书”!

   唉!

   智者千虑,必有一失啊!

   王立正在郁闷,却不想,内阁辅臣何如宠趁胜追击:“王公公,你喜欢听曲,此事众臣皆知!

   但,你一口咬定那些歌是自己所写,实在是霸道无理!

   你到别的勾栏收取“版权”使用费,再打砸别人的勾栏,更是霸道无理!

   你这种蛮横无理的霸道行径,就是藐视大明的律法!”

   音落,殿上阵阵骚动,内阁辅臣吴宗达随之附和:

   “王公公,如果我没有记错,《天涯歌女》应该是京师花满楼的乐妓秦月如所写!

   就在去年的四月,本官与首辅大人前去听曲时,正巧遇见秦姬在谱曲!

   你的天音阁首唱《天涯歌女》,好像是去年的十月吧?

   不知……王公公是否交了版权使用费?”

   吴宗达说完,一众同党立刻会意,纷纷表示拥有《夜来香》、《甜蜜蜜》、《花好月圆》、《长相思》、《夜深沉》等等歌曲的版权!

   纷纷要求王立,立刻补缴“版权使用费”!

   不出所料,这些家伙早有准备,他们必能拿出谱曲的稿纸!

   王立的一张嘴,很难说过十几张嘴了!

   唉!

   这些家伙,真特么是流氓!

   黑的也能说成白的!

   此时,就连魏忠贤和朱由检,也在为王立着急!

   却又毫无办法!

   过了好一会儿,众臣争认版权完毕,静待朱由检的裁决。

   至此,王立终于开了口:“万岁爷,诸位大人,关于“版权”的合理性与合法性,应该没什么争议了!

   现在的问题是“版权”的归属,以及该谁缴纳“版权使用费”,是这意思吧?”

   此话,众臣一致同意!

   朱由检稍加思索,点了点头!

   众臣正要催缴版税,王立又说话了:“万岁爷,天音阁传唱的几十首歌,确实是小奴谱写,小奴能拿出稿纸为凭!

   但,仅凭稿纸,还不能确定版权的归属!

   想必,诸位大人所见的乐妓或歌妓,都是谱曲填词的大贤!

   既然如此,不如将众位妓聚于一堂,由万岁爷做个见证,小奴与众妓一同谱写新歌新曲!

   届时,最先谱出优质曲目者,就拥有那些歌曲之版权!

   不知……万岁爷和诸位意下如何?”

   王立的提议,众臣自然不乐意!

   因为,他们准备好了某首歌曲的草稿纸,却无法谱写与之媲美的新歌!

   在王立的眼神示意下,魏忠贤的阉党趁机跳出来,全都支持王立的建议!

   大殿上,又争得面红耳赤,难解难分!

   此时,龙椅上的朱由检,笑而不语!

   因为,他成了最大的赢家!

   歌曲的版权归谁,已经不重要了!

   重要的是,朝臣认可了“版权”与“授权”的说法!

   版权拥有者在收取“授权费”时,自己也能从中收取一笔“版税”!

   但,众臣这么闹下去,始终不是办法!

   朱由检也想看看,那些精通乐律的妓女,是如何谱写一首新歌!

   也想听听,众臣争抢的《夜来香》、《天涯歌女》《甜蜜蜜》、《花好月圆》等歌曲,到底有什么过人之处!

   “诸位,不必争吵!”朱由检环视殿下众臣,正色说道:“宫中的祭祀乐、朝贺乐和宴享乐,皆是源于太祖皇帝,可登大雅之堂!

   坊间之俗乐,虽然比不上宫廷雅乐,却有一定的过人之处,别有一番风味!

   既然如此,朕就召集太常寺、教坊司和钟鼓司,以及诸位大人的歌妓乐妓,齐聚一堂,当众谱写新曲!

   其中的优胜者,拥有三十二首歌曲之版权;

   朕决定:礼部之下另设“太乐司”,专门掌管坊间曲乐之“版税”征收!

   至于……太乐司的掌印提督人选……暂且由大赛的优胜者接任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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