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8章、本就是浮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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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站在一旁的姜武和姜忠看见这一幕都懵了,俩人不约而同的看向坐在火炕上的姜承邺。

   只见姜承邺神色平静的盯着跪在地上磕头的小徒弟,嘴角嵌着笑意。

   那笑意里竟满是苦涩。

   “好了,别磕了。”

   “这是徒儿应该做的,这么长时间以来,徒儿以及徒儿的家人一直受着您的恩惠,在您的帮助下,才能度过一关又一关,磕几个头,不算什么。”

   早早从地上站起来后,脑门都是通红通红的。

   刚刚磕头的时候,她很用力。

   不知道为什么做,还是想证明什么。

   总之,心里或许能好受些。

   “好,我领了。”

   “师父,那……徒儿先走了。”

   就在早早的左脚踏出房门的那一刻,姜承邺猛的抬起头,轻道了句。

   “什么时候走啊。”

   如此,姜忠与姜武不可思议的看向早早。

   早早刚才提要走的事情了?

   姜武看看姜忠,姜忠也满脸疑惑,他刚刚没听到啊。

   反倒是早早微微垂着头,“这个月末吧,家里的事一完,我就会离开了。”

   本就是浮萍,还在乎离开的时间吗?

   以前她总贪恋家人的温暖。

   可忽然有一天,她明白了自己存在的意义。

   所有有些事,便只能自己去做。

   “好,我会派人保护你的。”

   早早从来都是说一做一的性格。

   以前是,现在也是。

   算好了搬家的日子后,唐家人还沉浸在喜悦中,早早就给众人来了一剂强心针。

   “什么,早早,你才十岁啊,为什么要出去游历?”

   “就是啊,早早,这么做很危险的。”

   听到早早要出去游历,唐兴业与唐兴利首先不淡定了。

   唐兴国也想质问,可当他看见妹妹的眼眸时,忽然明白,问也是白问。

   那个小女孩自始至终都有自己的计划,不会为了任何人改变的。

   “就是啊,早早,你这么做太危险了。”

   崔秀荣不同意,别说她,唐家没有任何一个人同意的。

   可早早打定了主意。

   最后实在没办法,唐安看向自己的老母亲。

   “娘,你到是说句话啊。”

   唐氏看向早早,慢慢的摆摆手。

   早早笑着走到唐氏面前,随后依偎在对方的身侧。

   “奶奶……”

   “早早啊,你给奶奶讲讲,你为什么这么做?”

   别看唐氏岁数大了,但她不糊涂。

   她从来都相信早早是个聪明的孩子,做的每一个决定都是深思熟虑的。

   “奶奶,我这辈子大概率要继承爷爷的衣钵了,可是你看我,阅历少,经验少,想干这行,一点底气都没有。

   所以我必须积累经验,我想出去走走看看,趁着现在年纪小,等以后长大了,结婚生孩子了,就没有机会再出去了。”

   听到早早的话,唐氏忽然想起自己的老头子。

   那时候他也是这么说。

   他总说,既然做了这一行,就爱这一行。

   说出去的每一句话都要负责任。

   只不过他才疏学浅,没学到什么正经的,这才打算出去找个大师,好好学学。

   没成想就再也没有回来。

   现如今,早早也要出去了。

   “奶奶,你放心,师父给我派了保镖,一共四个,他们会保护我的。

   我呢也会给你打电话,写信,发电报!现在我们家有电话,已经很方便了。”

   早早知道只要说服了唐氏,唐家其他人就不会反对。

   “尤其……”

   说到这,早早贴在唐氏的耳边,小声的嘀咕了好一阵后,这才笑望着唐氏。

   “奶奶,你觉得呢?”

   “是啊,你说的对,每个人都有每个人需要走的路,干涉太多并不好。”

   最终,唐氏答应了,其他人就算反对也没有用。

   在唐家,唐氏绝对说的算。

   于是,在唐家搬进天山脚下别墅的一周后,早早启程了。

   带着那四个保镖,开着车走了。

   这些都是姜承邺为早早出去游历提供的便利条件。

   吉普车坐五个人不会很挤,主要是担心早早的安危,才派了四个人。

   可是,才出去半年,那四个人便回来了。

   因为早早甩掉了他们。

   这也是第一次,姜承邺发脾气。

   姜忠还记得当天,姜承邺摔了好多东西。

   眸光赤红,身体负荷也达到了极限。

   直接进了重症监护室。

   抢救了好几天,才算捡回一条命。

   也是从那时候起,姜承邺的生活中没有了早早。

   早早也消失在众人眼中。

   就连唐家也没了早早的任何消息。

   崔秀荣与唐氏整日以泪洗面。

   好在一年后,唐家人收到了一封信。

   信上只有四个字。

   ‘安好,勿念。’

   看到这四个字,崔秀荣崩溃的大哭。

   “这个小没良心的,怎么就那么狠心不要我了呢!”

   听到崔秀荣的哭声,唐氏忽然恢复了冷静。

   “行了,别哭了。早早本就不属于这里,她给唐家带来了那么多改变,如今唐家过的风生水起,几个孩子也都有出息了,她也完成了她的使命。

   放了她吧,就让她做点自己喜欢做的事。”

   与此同时,十二岁的早早,身穿藏袍,正在与好友乐信,骑着大马在高原上狂奔。

   她已经在仓蒙高原住了多半个月,是时候离开了。

   想到这,早早夹了下马肚子,马立刻停下来。

   “早早,你怎么不骑了?”

   乐信是个十九岁的藏族小伙子,开朗,自信,他的臧名很长,早早记不住,所以就给他起了新名,乐信。

   “乐信,我要离开了。”

   听到这句话,乐信从马上跳下来,直奔早早。

   “又要走?”

   “嗯。”

   “这次我跟你一起离开。”

   乐信的汉语说的不是很溜,语速极慢,但能听懂什么意思。

   “不了,我喜欢一个人,自由自在。”

   看到早早脸上的笑容,乐信即便心中多有不舍,最后还是尊重朋友的选择。

   从仓蒙高原出来,早早直接去了最南面的原始森林。

   听说那里有数不尽的药材和奇遇。

   最重要的是,有一种能画符文的材料。

   这种材料很不好找,所以她需要亲自去看看。

   只是才走到南市,早早便被一桩事耽搁了。

   也是从这个时候起,早早才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商业帝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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