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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手帮是哈林区最大的帮派,作为老大,约翰·布朗拥有着不错的战略眼光以及捞金手段。
和普通的黑帮老大一样,约翰靠大麻,或者皮条客生意起家,成立黑手帮的最初目的为了和人挣地盘,毕竟只要稍微过界,在哈林区这种地方打起来太容易了。
黑人的基因里充斥着莫名其妙的暴力因子,当然,他们也非常容易控制,一点大麻,一个价值一千美金的乌克兰女人,就可以让他们对你俯首帖耳,丝毫不在意你的肤色。
发展到现在,整个哈林区的夜晚都属于约翰,当然,上头那位不算,毕竟那位大佬平时也不会过问地盘的事情。
只要每月按时交钱。
毒品、女人和保护费,这是大多纽约黑帮的传统生意,噢,还有高利贷和军上留下您的名字可以吗?”
毫无疑问,戴安娜通过了面试,一旦教师资格证拿到手,她就将正式进入中城高中做一名语言老师,负责英语、西班牙语以及小语种的教学。
顺带一提,起薪15万美元。
史蒂夫不得不感叹这学校是真的有钱。
那么,自己找工作的事宜也迫在眉睫了。
回到家,史蒂夫亲手下厨做了几道菜,都是传统的中餐,戴安娜差点连舌头都吞下去:“这也太好吃了,噢史蒂夫,我觉得你可以开一间餐馆,也许厨房才是你的归宿。”
摇了摇头,史蒂夫回应道:“别闹,美国人绝对不会喜欢传统中餐的味道,除非我开到唐人街去。”
开什么玩笑,一个白人开个中餐馆?还是老板兼主厨?
动动脑子也知道扑街的概率百分之百。
下午陪戴安娜去哥伦比亚大学报道,有伊森背书,一切都格外顺利。直到晚上史蒂夫才把一大一小两个姑娘都接回家。
似乎在美国的生活就这样步入了正规,而史蒂夫也成功过上了接送孩子,白天在家做饭打扫卫生,这样无忧无虑的快乐生活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