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三章:握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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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。

  东北,雪夜。

  不知何时,漆黑的夜里飘起了小雪。形状各异的雪花犹如在夜空中舞动的精灵,轻盈地随着微风摆动,在车水马龙的灯光下跳着迷人的华尔兹。这般美景,若是圣诞夜里,想必是更加应景了。不过今天,虽不是什么佳节,倒也是个特殊的日子,因为对于那一个班级的同学来说,他们在今天有一场同学聚会。

  不远处的餐厅里,房屋周围法式梧桐的点缀让餐厅更显典雅,也更富有异国情调。餐厅里每一个角落都是经过精心布置的,漂亮的灯具,精致的雕纹,让在这儿进餐的人完全不会有西餐厅的拘束感。特别是符合中式聚会的包房设计,让这家餐厅更接地气,人气鼎盛。

  302包房,这是为一场高中三年二班同学会预留的房间。预订人有心,取302房间寓意三年二班。可让侍者不解的是,聚餐已经开始半个钟头了,房间内才仅来了四个人。而且,门外大厅内接踵而至的客人似乎都不再是奔着这个房间而来。

  门口的两位服务员窃窃私语。

  “302房的客人齐了吗?咱们走菜不?”

  “再等等吧,才来了四个人。”

  “可是,他们让晚上六点钟上菜,现在已经六点半了。”

  “这个。。。”

  两人犹豫间,酒店的大堂经理刚好路过。

  “说什么呢,嘀嘀咕咕的?”

  服务员回答道:“经理,我们在商量,302的菜是不是该上了?”

  经理看了下手表,眉头拧在了一块:“客人让六点上菜,现在都六点半了,你说呢!?”

  “可是他们才来了四个人。”

  经理狠狠地拍服务员脑袋:“人家同学聚会,整个班级就八个人,这都来一半了!赶快催后厨走菜!”

  服务员揉着后脑勺:“好吧,我去催,我去催。这客人也真怪,八个人定这么一大包间干啥?这个包间能坐50人呢!而且啥高中啊,一个班就八个人。。。”

  经理又拍了他脑袋一下:“人家是尖刀班!尖子生,一个班就八个!没见过世面,少罗嗦!快去给客人端菜来!”

  302包房,屋内一共四人,还有一个安静地坐在角落的小孩。四个人两两坐在一起交谈着,仿佛是在叙旧。

  这边坐着的两名叼着烟的男人,一位名叫王宁,另一位是苗族人吴疆。

  另外一边交谈的一男一女,男人名叫周夕,现在是上海的一名汽车工程师。女人是当年高中班里的班花,王诗涵。

  周夕才刚与王诗涵握手,脑中却有一个声音一闪而过,告诉他,他可以看到一切。周夕不明白“一切”是指什么,但他却看到了上周王诗涵所经历的诡事。

  为了验证这件事的真实性,周夕缓缓地凑到王诗涵耳边,把他看到的事情全部复述了出来。

  王诗涵身体倏地僵住了。她还以为上周的事,这辈子都不会有人知道。

  周夕盯着呆住的王诗涵,再一次开口:“所以,我刚才说的,都是真的?聂文远和李翰死了,是吗?”

  王诗涵沉默了一会儿,眼神不敢与周夕对上,只得看着角落里一旁的衣架点头。

  “对,是真的。但,你是怎么知道的?”

  周夕没有说话,此刻他脑子里一片混杂。

  聂文远和李翰的死来的太突然,让他难以接受。

  不仅如此,刚才他所看到的事里,分明是有鬼魂存在的,这就更让他毛骨悚然。

  可这些也还不是全部,更让他崩溃的是,他之所以能看到这些,是因为自己上周刚刚得到的那本让他遍体鳞伤的无字天书!

  他原本以为那本该死的书已经离开了他的生活,上周的事也只是一场噩梦,而这场噩梦,应该已经醒了才对!

  周夕想起书上的文字和刚才回荡在脑海里的声音。

  “现在,你可以看到一切了。”

  周夕的太阳穴疼得嗡嗡直叫,他回想着刚才,自己好像是握了王诗涵的手,然后就看到了。

  所以,握手是契机?

  周夕再一次猛地抓住王诗涵的手。

  “滴答,滴答,滴答”

  屋子里霎时间一片寂静,静得只能听得到墙上石英钟指针跳动的声音。

  “咯咯咯咯咯~~~”

  角落里小男孩的笑声打破了沉寂。

  周夕的眼前是惊呆到睁大双眼的王诗涵,看他们看傻的王宁和吴疆,以及那个坐在角落望着他们笑的小男孩。

  “哥哥是要跟漂亮姐姐求婚吗?”

  小男孩再次童言无忌地开口,周夕赶忙尴尬地松开双手,朝王诗涵连声说着抱歉。

  王宁叼着烟头吊儿郎当地走过来,拍了拍周夕的肩膀:“兄弟,见到美女把持不住了?”

  周夕瞪了他一眼:“别瞎说,人家已经结婚了。”

  王宁顿时傻了眼,嘴里的烟头没叼住,滚落到了他的皮鞋上,可王宁一点都没在意这些细节,反而直勾勾地盯着周夕。

  “啥玩意?你结婚了?”

  周夕一愣,随即反应过来:“不是我!是王诗涵!”

  王宁原本瞪圆的眼睛这次睁得更大了,又扭过头直勾勾地盯着王诗涵。

  “啥玩意?你结婚了?”

  周夕无奈地撇嘴:“对啊,她嫁给了聂文远,你不知道吗?”

  王宁死命地摇头:“我当然不知道啊!从没有人告诉过我!不过,你咋知道的啊?”

  周夕这才反应过来,自己知道王诗涵嫁给了聂文远,也是刚才恍惚中从“一切”里看到的。

  “额,刚才王诗涵告诉我的。”

  王诗涵还算机灵,马上附和着:“恩,是啊,是我俩刚才聊到的。我和文远在北京举行的婚礼,我们同学大家四海难聚,有的在东北、有的在上海,当时就没叫过来。”

  王宁木讷地点了点头:“好吧,其实你们没必要那么客气,要是告诉我了,我就算在西伯利亚也会飞回来参加婚礼的。”

  王诗涵脸上笑着,可手却依然在不由自主地发抖,额头上渗着细汗,显然,她还在因刚才的事情害怕。

  王宁突然又开口:“不对啊,那你现在和聂文远是两口子,为啥只有你自己来了,聂文远呢?”

  王诗涵一愣,周夕赶紧胡编了个借口:“聂文远在国外出差。”

  “哪啊?”

  周夕答道:“他现在是摄影师,在非洲拍大象呢。”

  王宁迟疑了一会儿,也不知道他是否相信了,反正是遗憾地叹息了一句“王诗涵和聂文远,唉,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!”,然后就回去继续跟吴疆聊天了。

  周夕和王诗涵都松了一口气,过会儿,周夕问道。

  “坐在那边的小孩是谁?该不会是你和聂文远的孩子吧?”

  王诗涵摇头:“那孩子是王宁带来的,说是他刚收的小弟。”

  “小弟,亏他想得出来。”

  王诗涵似乎还想说什么,可张了张嘴,却没说出口。

  周夕看着她,知道她想说什么:“你想问我是怎么知道你上周的事吧。其实,上周发生怪事的,不光是你和刘洋,我也一样。”

  王诗涵眨了眨眼:“你也遇见鬼魂了?”

  周夕咬了咬嘴唇:“算是吧。聂文远和李翰的事,我很抱歉。”

  “没事。”

  “所以,剩下的人里,刘洋今天不来,那就只差侯志远了,我去问问王宁怎么回事。”

  周夕来到王宁和吴疆旁边,王宁平时就话多,此刻正聊得起劲,竟然没发现周夕走过来。吴疆则是朝依然侃侃而谈的王宁笑笑,起身接应周夕。

  周夕高中时和吴疆接触不多,印象里,吴疆是班级内唯一的一个少数民族苗族的学生,他性格又比较孤僻,所以常常独自一人呆在教室的角落。而现在,他蓄着一头短发,白衬衫的领口微微敞开,衬衫袖口卷到手臂中间,露出小麦色的皮肤。他的眉骨很挺,有着苗族人独有的特征,眼睛深邃有神,鼻梁高挺,深红色的嘴唇让他显得刚毅且性感,尤其是搭配在一起之后,像是时尚杂志封面上的模特。

  “Hi,周夕,好久不见。”吴疆大方地咧嘴笑着,露出了一嘴洁白的牙齿。

  周夕点头,心里感觉他真的变了很多,原本他是那种沉默寡言的才对,可此时却利落大方,谈吐举止都十分得体。

  “吴疆,好久不见。”

  周夕朝吴疆友好地伸出手。

  吴疆笑着,却没有与他握手,反而是揽过周夕的肩膀,笑着说。

  “苗族人没有握手的习俗,Sorry!”

  周夕愣了愣,原本他还想借着这个机会再试试的,说不定跟吴疆握手时他还会看到什么,可现实看来,好像没有他想的那么顺利。

  王宁看着愣住的周夕,笑道:“哈哈哈,人家吴疆现在是跨国企业的大老板,一口一个英文,给你说蒙了吧!”

  周夕捡到个台阶,连声说是。

  吴疆的黑眸里闪过一道光,开口道:“宁哥真能说笑,什么大老板,我就是去国外做点小生意。对了,夕哥,你跟我来一下,我给你带了点儿小礼物。”

  吴疆揽着周夕走到角落的衣架旁,衣架上挂着几件外套,其中最显然的是一件棕色长款皮衣,黑色的毛领犹如野狼一般狂野,束腰的是一条骨白色狼牙腰带,衣服将现代和民俗完美地融合到了一起,一看就是市面上买不到的货,想必是吴疆从店里买的皮衣,回家后又自己装饰了一下。

  “夕哥,你对我的事感兴趣?或许,不必握手窥探了吧,我大可直接告诉你!”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,更优质的阅读体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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