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五章 定风波赠梅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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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我们这里的歌女分成四等,末等的是刚学艺的新人,会的词曲不多,技艺略有青涩,但也不乏年轻漂亮的;三等的歌女,都是学艺三年以上的,模样可能普通,但市面上的一般词曲都会,唱得也娴熟;二等的歌女,色艺都是上佳之选,模样好,歌,唱得也好。”

   “这几等的姑娘又分卖艺又卖身和卖艺不卖身的,穿黄色衣装的姑娘,公子喜欢也可留宿;穿粉色衣装的姑娘,公子只能听,不能碰!”

   萧七发听得明白:“那这一等?”

   美妇继续说道:“一等的姑娘,是我绮涟居的头牌,只有十位。这十位姑娘,一般都招待的是达官贵人、亲王贵胄,或者是姑娘们自己的熟客,一般来说,若是姑娘们自己不允,是不能强邀的。公子既然是第一次来,又没有特殊的身份,我想这十位姑娘怕是见不到的。我推荐几个唱得好的二等歌女,如何?”

   萧七发摇了摇头。

   “如果是银子的事儿,你不用担心!”

   “公子,该讲的我已经讲了,一等的姑娘还是算了吧!今天只有梅姑娘有空,但她从岭南回来以后,心情不佳,说好了是不见客的!”

   “梅姑娘?”

   “是的,梅姑娘,是我们这里头牌中的头牌!前些日子,那个词人在岭南病故,其他姑娘听了,也就是心情差些。但梅姑娘坚持要去拜祭,没想到,回来就不见客了,已经好些日子。”

   萧七发沉吟了片刻,知难而退,这不是他的风格,要做的事情,就要想尽办法来做成。

   主意已定,萧七发说道:“这样吧,我给梅姑娘写一首词,若是她看了,仍不肯出来,我就不强求!”

   美妇听闻也只好点头称是,让人取了纸笔过来。

   “那逝去的词人是青年还是长者?”

   “二十出头吧,本也是这汴京城极出名的词人,唉!极有才华的年轻人啊,之前很多姑娘都喜欢他的词,就是在我们绮涟居这里,白吃白喝,也有姑娘供着的!”

   还有这事儿?萧七发听得心头一动,那可一定得好好表现才是。

   萧七发听美妇所言,知道或是因为知己仙去,这梅姑娘失了心中所托,但又不知她是否与那人有情愫,不好猜测,只好选首意思中庸的词。给歌女的词……萧七发凝神屏气,大脑飞速在转,片刻后,笔落,词成——定风波赠梅娘。

   上阕:常羡人间琢玉郎,天应乞与点酥娘。尽道清歌传皓齿,风起,雪飞炎海变清凉。

   下阕:万里归来颜愈少,微笑,笑时犹带岭梅香。试问岭南应不好,却道:此心安处是吾乡。

   美妇长年在这儿待客,对词还是有鉴赏能力的,读了一遍,面容一变,再去细看,声音已经发颤:“公子稍等,我去去就来”!

   这首词本是苏东坡被一个叫柔奴的歌女所感,作的一首词。词中语言明洁流畅,传神地刻画了歌女外表与内心相统一的美好品性——身处逆境而安之若素。

   虽然这首词的意思,与现在的情况有些地方并非完全吻合,但为了与最好的歌者聊上一聊,却是值得一试的。

   以萧七发看来,这里有几处其实较为贴合,一是梅姑娘的故人是年轻人,所以这琢玉郎的称呼,没有问题。

   而第二句,写歌女“歌声轻妙,笑容柔美,风起时,那歌声如雪片飞过炎热的夏日使世界变得清凉……”在这里自是成了恭维梅姑娘歌声之意。

   写她万里归来,脸上带着笑,这一段,最是有差异。但如果理解成萧七发作为词的作者,对梅姑娘的一种期待,也是说得过去的。这梅姑娘是此间酒楼头牌中的佼佼者,不知多少人希望她回来以后,仍然微笑,仍然吟唱。

   “此心安处是吾乡”即可说是对梅姑娘故人的缅怀,说他走得安心。也可说是对梅姑娘痛失知己的安慰,昔人已去,你已经去拜祭过了,没什么可遗憾的,把心安定下来,这里便是故乡。

   “少爷,你写的什么?为什么写首词就能让头牌姑娘出来见你?老爷过来,有时候都见不到这些头牌的!”

   “我爹啊,他不是见不到,只是心痛钱,害怕‘钱’而已!”知道萧大合听不懂,萧七发自己会意的乐了乐。突发奇想,如果钱月英再不改变,他就拉着老爷子让头牌们陪着,不知钱月英会作何感想。

   ……

   “萧公子,萧公子!”门外远远就传来中年美妇的声音。

   门一开,美妇一脸的兴奋:“梅姑娘答应了,正在梳洗打扮,让我转告公子,一定等她!”

   成了!

   萧七发自己也松了口气。

   酒菜上了,两个荤菜是酱烤姜汁肋排、焦香银鳝桶,两个素菜则是满山香和瓜齑。

   除了菜盘,还上了三样餐具:一个箸瓶(是装筷子的盛具),一个止箸(相当于今天的“筷枕”)、一个渣斗(专用来盛放肉骨鱼刺等食物渣滓的)。

   菜上了以后,侍女取出筷子递给萧七发,萧七发把筷子搁于“止箸”上,并未动筷。

   “公子,这肋排是要趁热吃味道才好,银鳝若是冷了就失了焦香的味道!”侍女在边上小心提醒。

   也好,怕是这梅姑娘化妆还要些时间。

   夹了只肋排,这萧七发前世最喜羊肉,不论是烤的、涮的、蒸的、煮的,最喜欢的就是烤羊肉,没想今日这里竟然有,食欲大开,连着吃了两条,又饮了一杯寿眉,只觉得这胃肠里极是舒服。

   虽然头有些晕!不过,随着吃肉次数的增多,不知是已经晕得习惯了,还是这身体也终于接受了吃荤,已经不那么难受了。

   萧大合在边上低眉顺眼的站着,一声不吭。

   “大合!”

   “少爷!”

   “不馋吗?”

   “馋!”

   “那还不坐下吃!”

   “少爷,那怎么使得。再说了,这些,我一个人吃都不够!”

   萧七发被他说得乐了:“加菜!鼎煮羊羔、生软羊面、羊脂韭饼……”

   “够了、够了,少爷够了!”

   萧七发前世的习惯,既然到酒楼吃,那就要吃得痛快,不能一边吃一边算钱,更何况是现在,他可是富二代!

   主仆两人开心的吃着,萧大合却仍不肯坐下。

   萧七发干脆让酒楼的侍女都出去了,就自己两个人,让萧大合坐下吃,放开吃。

   萧大合是个孤儿,十岁那年要饭走到萧府,又冷又饿,倒在了大门口,被萧老爷救下并收留。与萧七发可说是一起长大的,对萧家更是忠心耿耿。

   萧七发本来前世就没什么主仆之类的观念,也最烦老板们摆出那副我是老板你是下属的派头。不过,他也不想纠正什么,去改变一个世界已经根深蒂固的传统,他还没这个本事。

   “哒哒哒!”有人轻叩外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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