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章 浮云砚,血蟾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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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小仲,你说得对,是三叔过虑了。”

   见他自信满满,董成也被说服,答应下来:“我这便让人把达府诗篇首稿送到双须公府邸,至于这鸣州首稿……”

   略一沉吟,他继续道:“小仲,你有心把首稿留下造福董家,这是一件好事,但留在三叔这里,未免有些暴殄天物。”

   “我觉得,此稿你可交给老太公,以老太公的本领定能物尽其用,把鸣州首稿的才气,发挥到极致。”

   董成的提议,不无道理。

   董仲思量片刻,点头同意。

   两人分工,董成带着达府首稿离开,而董仲则带着鸣州首稿,前往董家后院。

   董家,后院。

   董仲立于竹林外,朗声高呼:“晚生董仲,求见太公!”

   “晚生董仲,求见太公!”

   声音回荡,在竹林中久久不息。

   请示过后,足足盏茶时间,年迈的福伯才缓缓走出。

   “仲少爷,请随老头子来。”

   福伯开腔,说完已转身,又走入竹林内。

   竹林,茅屋。

   老太公坐在躺椅上,悠闲的歇息着。

   见得董仲前来,他适才坐起,笑谈:“小仲来啦?坐吧。”

   董仲应诺,在太公面前坐下,恭敬道:“太公,我这次来是想要将一物交予您的,希望您能将它物尽其用。”

   一坐下,他已直入主题,将那鸣州首稿从腰后背篓拿出。

   背篓,是文士必备。

   造型小巧,携带轻便。

   其内空间不小,可放笔墨纸砚及一干杂物。

   “这是……!”

   看到这一页首稿,老太公端正而坐,面带惊色。

   他珍而重之的伸出双手,将它缓缓拿起。

   纸是寻常纸张,可有了鸣州诗篇的加持,却宛如世间最佳的白玉,入手冰凉玉润。

   诗篇字字如珠,其上更有墨香久久不散。

   “好诗!此诗,应当就是今日闹得满城风雨的那一首鸣州诗篇吧?如此诗篇,也难怪那位黄县令会贪墨。”

   老太公赞叹。

   他虽已是迟暮之年,可身为一名文士,对于鸣州诗篇首稿,同样爱不释手。

   “回太公,正是晚生从那县令手中讨回的诗篇首稿。”

   董仲解释道:“晚生想将这篇首稿留在董家,作为镇宅之宝,为董家引来充足天地元气,福泽一族。”

   太公面露异色,郑重问:“鸣州首稿珍贵无比,你若带在身上,同样有助于日常研修文书,此事你可考虑清楚了?”

   董仲点头,将说服三叔的说辞,再次说出。

   听他说完,太公哈哈大笑:“好!好一个自信的状元郎!太公相信你,以你之才,这鸣州诗篇,日后定能再写出!”

   话罢,太公不再推托,而是珍重的将首稿交给福伯。

   福伯会意,将首稿拿入茅屋中。

   鸣州首稿,算半个才气之宝,但仅凭首稿是不足以吸引天地元气的,还需要经过简易的‘处理加工’。

   唯有让才气如鱼饵扩散,才能引来源源不绝的鱼儿上钩。

   种种繁琐后续,董仲相信,太公自有手段处理。

   完成任务,董仲拱手告辞:“太公,首稿交到你手中,晚生便先告辞了,不打扰您老人家歇息。”

   “且慢。”

   太公制止道:“小仲,你这次可是给董家留了大礼,若就这样让你空手而归,家里人岂不是笑话我这老家伙吝啬?”

   听闻此言,董仲重新坐下。

   不消一会,福伯重新从茅屋中走出。

   在他手中,还拿着一个砚台。

   砚台巴掌大小,厚实,应有五公分。

   砚台呈青蓝色,颜色似蓝天,其上有浮云雕塑,画龙点睛。

   “这是老朽用了半生的浮云砚,用来换你一页鸣州首稿,想来传出去家里人也不至于笑话,说我这老家伙吝啬了。”

   太公半开玩笑说道。

   董仲从福伯手中接过,拿在手中的一瞬,体内文气为之荡漾!

   “这是,文宝!?”

   略一感受,董仲已是惊呼。

   浮云砚在手,他感觉自己的双手,轻灵许多。

   太公笑道:“没错,这是老朽早年得到的一件灵宝。此宝,可为文士提高书写速度。”

   “初得之时,此宝可提速五成,这些年经过老朽文墨滋养,此宝提速可达八成。”

   太公轻轻一笑,颇为自得:“老朽有信心,此宝若能再滋养一段时间,定能更进一步,化作神通‘奋笔疾书’,提速一倍!”

   法宝分五级,其中灵宝最为常见,蕴含种种玄妙。

   灵宝之上,为法宝。

   所谓‘法’,即是神通。

   灵宝种种玄妙,更进一步,化作神通。

   灵宝,便会进阶为法宝。

   这一件浮云砚,便是即将进阶的灵宝。

   这种灵宝,被称为‘准法宝’!

   若神通奥妙,准法宝的价值,有时还在法宝之上!

   “太公,这件浮云砚太珍贵了,晚生惶恐。”

   董仲直言。

   并非他谦虚推托,而是作为准法宝,浮云砚确实珍贵!

   众所周知,文士书写诗词,威力惊人。

   只是,战场上敌人往往会多番阻扰,让文士难以书写诗词,逼迫文士只能使用威力稍逊一筹的速攻神通。

   神通,奋笔疾书。

   这是一种可用于战场上的神通!

   在争分夺秒的战斗中,书写速度若能提升一倍,便有可能趁敌不备,写下一首诗词。

   一首完整的诗词,有时足以逆转战局!

   若放在拍卖场,这件浮云砚,价值还在鸣州首稿之上!

   见董仲拒绝,太公不怒反笑:“小仲,别忘了,你不仅仅是状元郎,也是董家人。”

   “你从董家出去,在外人眼中,你代表的就是董家。如果一身行头太过寒酸,岂不让外人笑话了?”

   太公劝道:“这件浮云砚,你便拿去吧,权当是太公借给你的。等你有了更好的砚台后,再把这砚台还给太公便是了。”

   话说到这份上,董仲也不好拒绝,拱手同意。

   太公满意一笑:“好,这才像我董家儿郎。不过,丑话我可说在前头,现在这件浮云砚是准法宝,你还回来的时候,可得是法宝才行。”

   “晚生,定不负太公所托。”

   董仲郑重点头。

   太公却不知,他这一句半玩笑的话,在不久后,将成为事实。

   ……

   董仲才从竹林离开,已有仆人匆匆行来。

   “仲少爷,可算等到您了!三爷他在东院等您,说是有急事,让您出来后第一时间去找他。”仆人急忙道。

   竹林禁地,他不敢擅闯,只得在外等候。

   董仲听闻,快步赶去东院。

   东院中,果真见三叔董成坐在凉亭等候。

   在他怀中,还珍重的抱着一个盒子。

   “三叔,你找我?”

   “小仲,你可来了!这件灵宝是双须公送你的礼物。他说怕你不收,便不亲自过来了。”

   董成一见他,连忙迎上:“这玩意太过贵重,你三叔拿着心里不踏实,慌。你来了,赶紧拿去。”

   这可是文宝,珍贵无比,若弄烂了,他怎赔得起!

   “又一件灵宝!?”

   董仲惊诧。

   他送给双须公的达府首稿虽珍贵,但也不值一件灵宝吧?

   只怕,双须公是打算送他一个人情了。

   董仲暗道,对于这增来之宝,也不拒绝。

   打开盒子,只见锦盒中放着一块墨锭。

   墨锭是一块约莫二十公分高、长宽约三公分的四方体。

   通体呈暗红血色,在墨锭顶端,雕刻着一只蟾蜍。

   蟾蜍之下,刻有三字——‘血蟾墨’。

   董仲将墨锭握于手中,果真感到文气荡漾。

   血蟾墨,又一件灵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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